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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维护、运行和管理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0-27   浏览次数:  稿件来源  [ ]
  为规范市区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收费行为,根据《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盐城市市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规定,我们制定了《市区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维护、运行和管理费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17年11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www.99365365.com工农产品价格处。

  联系电话:68010815
  传  真:88308305
  电子邮箱:1030172916@qq.com

2017年10月27日         
 
 
市区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维护、运行和管理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市区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收费行为,确保用水安全,根据《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盐城市市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市区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维护、运行和管理费标准明确如下:
  一、市区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维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定期清洗水池(箱);定期委托具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进行水质检测,保证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定期维修、保养机泵、储水设备、加压设备、控制设备和附属设备等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管理、水质、卫生、服务等问题投诉的处理等工作。
  二、市区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维护、运行和管理费标准详见附表。
  三、市区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维护、运行和管理费,由开发建设单位列入商品房建设成本,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费。
  附:市区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费标准
 
 
市区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费标准

                                                单位:元/㎡
 

项目名称

12m<建筑高度36m

36m<建筑高度54m

54m<建筑高度100m

运行、维护和管理费

15

18

21

 
 
  注:
  1、本通知下发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建居民住宅适用。
  2、收费面积按照住宅增压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计算。
  3、上述标准按15年测算;上述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开发建设单位与供水企业可在不超过上述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4、二次供水设施维护、运行和管理费不含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电费。
  5、高度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居民住宅,因其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规范、所用材质以及运行维护等费用标准均不同于普通高层居民住宅,其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与供水企业协商确定。
【打印本页】【关  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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