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转移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及《省物价局关于下放“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行政审批项目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要求,为了保证我市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后的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我局似定了盐城市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丙级)认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有关意见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www.99365365.com行政许可服务处(
649819683@qq.com),公开征求意见时限为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25日。
附件:盐城市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丙级)认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