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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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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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管理事项 |
相关部门 |
职责分工 |
相关依据 |
案例 |
1 |
价格异动应急处置 |
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 |
对价格异动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监测,及时了解和上报价格异动情况,对异动趋势进行分析预报。 |
《盐城市价格异动应急预案》(盐政办发〔2007〕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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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受日本核辐射影响而发生的抢盐风潮之际,各级价格部门都在第一时间启动价格监测监管应急预案,进行实地监测巡查,对违规涨价的企业进行了查处,,果断处罚了不良商贩,有力震慑了经营者,有效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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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 |
加强对异动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
市发改委、经贸委、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等部门 |
组织好群众生活必需品及其他市场紧缺商品的生产和供应。 |
市交通局、铁路办等部门 |
保证价格异动商品及时调运,满足市场需求,平抑价格。 |
市财政局 |
报请市政府批准,及时安排资金,支持群众生活必需品及市场紧缺商品的生产、采购、储运;适时使用价格调节基金平抑物价。 |
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
做好价格异动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确保公用电信网络的畅通。 |
市公安局、物价局、工商局等部门 |
掌握社会动态和舆情反映,妥善处理因价格异动引发的各类不安定事端,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 |
市委宣传部和有关新闻单位 |
负责价格异动期间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宣传价格政策和采取的主要措施,正确引导市场经营行为和消费行为,努力创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
2 |
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价格补贴政策 |
市物价局 |
牵头负责联动机制的完善和相关组织协调工作,要密切关注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及时提出启动或中止联动机制的建议,报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
《关于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
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盐市价〔2014〕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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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6月,我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超过3%,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向全市32.1万困难对象发放863万元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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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人社局 |
按职能分工组织好相关补贴对象的核定和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 |
市财政局 |
负责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
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 |
负责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指数的编制,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 |
3 |
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管理 |
市物价局 |
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计划安排,组织项目实施,编制和执行价格调节基金支出预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江苏省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规〔201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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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
负责组织价格调节基金年度预算的编制,监督价格调节基金支出活动。 |
4 |
普通住宅物业收费管理 |
市物价局 |
负责指导和督查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落实;制定盐城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 |
关于贯彻实施新《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盐市价发〔2013〕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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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 |
负责指导和督查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落实;负责制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并通过招投标确认普通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 |
5 |
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 |
市物价局 |
负责制定和调整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范畴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监制收费标准表 |
《盐城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盐价规〔201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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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
负责停车场的备案和管理;审批停车场经营资格;培训停车场管理人员;依法取缔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的收费点 |
市城管局 |
负责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收费工作 |
市财政局 |
加强对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利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置临时停车泊位的停车费收入的管理 |
盐城地税局 |
依据停车场经营者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以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发售发票 |